交警大队与全县9家企业272名驾驶员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
为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客运车辆的有效监管,全力预防和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持续稳定,交警大队结合实际情况与全县9家企业272名驾驶员签订《2018年“春运”企业及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一是要求营运车辆认真做好“三勤四检”工作,保证所属车辆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良好。二是要求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具备3年以上驾龄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以上条件的方可参加春运。三是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规定,坚决断绝“三超一疲劳”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要求企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整理和解决“春运”期间凸显、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五是要求企业对参加“春运”车辆要落实逐日安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六是要求企业严格落实GPS系统使用规定,管理人员要做好检查归档工作,严禁发生缺岗、漏管现象,否则抄告安监、运管部门严肃问责。七是要求危化企业在“春运”期间禁止运输危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