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城工发[2022] 31号
义井镇(各街道)、系统、直属工会:
为进一步深化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不断健全完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经阳泉市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研究,特制定《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继续开展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的标准、条件、程序按市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有关内容执行。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互助金缴纳阶段(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第二阶段:医疗互助运行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缴费标准为50元/人。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积极参与。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的宣传,采取覆盖面广,宣传范围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保证每位职工都了解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做到“应缴尽缴”,让所有应当参加互助的职工加入到互助队伍中来。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要切实承担起互助申报工作的重任,要抽调专门人员,全面掌握本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应该参加的单位一个不少,愿意参加的职工一个不漏。同时要严格把好准入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
(三)统筹协调,优化服务,确保实效。各级工会要相互配合,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医疗互助工作与日常工作。各级工会工作人员通过阳泉市总工会医疗互助系统进行申报,办理互助金收缴,牢记“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初心,保证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基层单位及时缴纳互助金。
联 系 人:王钟卫 白 路
邮 箱:cqbf2112351@163.com
联系电话:0353-4212351 0353-5600686
***:
1、《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缴费流程》
2、《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款说明》
3、《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
4、《阳泉市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实施细则》
阳泉市城区总工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详情见***:
***:***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