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财政收入稳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我区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财政收入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态势。2016年,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459万元,同比增长22.4%,增加收入8,854万元,增幅全市排名第一。
加强收入征管,做大财政总量。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收清查清欠,落实营改增各项政策;会同区直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各类财政性资金和转移支付补助超6亿元;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闲置资金的盘活和闲置资产的处置、整合、再利用,加大财政欠款催缴力度;化解和置换各类政府性债务,降低债务运行成本。
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筹集资金1,961万元,对企业改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技术创新、扩大再生产以及贴息等给予支持;筹集资金5,805万元,用于支持全区“五个一”工程园景区征地、拆迁等支出和绿化、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3,239万元,重点用于水土保持、河道治理、垃圾清运、全区环境整治、排污排洪和防护林种植等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动我区金融项目创新,稳步发展小微金融,促进企业上市融资。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安排各类社会保障资金38,511万元,保障了社保群体待遇的落实;筹集资金5,510万元,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玉米种植农户补贴、水库移民直接补贴;筹集资金4,779万元,用于“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美丽乡村、节水滴灌、农业产业化以及村级组织运转等支出;拨付扶贫类资金6,30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整村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等21项扶贫工程;筹集资金3,429万元,用于支持文体广电事业发展;及时拨付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855万元,加快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进程。
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和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财政各项改革。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同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和印发了相关方案。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开展财政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部监督体系。开展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共收回和盘活各类资金1,812万元。对拖欠国库欠款企业进行了梳理,推进网上数据化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支出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全年共审核各类建设项目286个,审减率达33%。重新修订并印发了政府采购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采购程序。建立了我区中介服务机构库,规范了政府项目中介服务市场。新组建朝阳景融、汇通、盛融和扶融4家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加大园景区的融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