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法治环境的答复
一、加快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的桥梁,经各方共同努力,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于2018年4月下旬完成招标程序,5月初正式启动项目建设,7月中旬“信用菏泽”网站上线、“信用菏泽”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8月23日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顺利对接,信用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省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二、认真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印发了实施意见,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个领域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汇总编制了国家已出台的37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和27个红黑名单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到“信用菏泽”门户网站,为建立全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了依据。
三、积极推进企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推进方案和实施细则,按时完成了107家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企业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时完成了3家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四、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走进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面对面宣传解读我市信用体系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最新的信用政策法规,推介国家、省和我市的信用发展动态,分享信用相关的研究,普及信用相关知识,同时举办“诚信建设万里行助推突破菏泽鲁西崛起”高峰论坛,提高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营造诚信营商环境,促进诚信菏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