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93号提案关于由财政部门集中支付
陈秀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由财政部门集中支付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立即着手研究有关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方面的政策,并将您的提案传达至市教育部门。据了解,目前我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方面的现行政策主要是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字〔2017〕16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通过竞争性磋商或招标方式确定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并与体检机构签订体检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经费拨付时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专款专用,不得向学生收取。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学生健康体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您提案中建议“县级财政部门每年从拨付给教育部门的公共教育经费中扣除查体费用,集中支付给卫生行政部门”,初衷是好的,建议也比较有创见,但执行起来与省里的相关规定不契合。
对于您提出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市教育局将会同卫健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督促各县区学校及时支付查体费用。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教育工作的理解、支持,请以后多加联系,虚心听取您对财政工作的意见。
菏泽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
(联系科室:市财政局科教科
联系电话:0530-5613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