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市十四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一、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目的
为了确保《菏泽市“十四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合法有效性(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3号)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等相关规定对文件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
(二)《实施计划》起草背景及过程
《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于2021年7月18日由***印发,就“十四五”时期深化体育改革、发展群众体育、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做出了部署。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要求,为制定实施《菏泽市“十四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市体育局于2021年7月份开始启动研究制定工作,市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派出5个调研组深入全市七县4区体育主管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实地督查等方开展全民健身工作调研,就《实施计划》的制定实施征求县区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实际拟定了《实施计划》讨论稿,2021年7月27日《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颁布后,8月份参考山东省实施计划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9月份征求了市体育局党组成员的意见建议;2022年3月2日至22日征求了市直各相关单位及县区体育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3月23日至4月23日通过菏泽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采用合法合理意见。2022年4月12日市体育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了论证评估,形成此稿。
(三)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过程
市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实施计划》论证评估工作,召开会议研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主抓推进,制定论证评估计划,明确评估的目的、内容、方法及保障措施;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全民健身实地研究情况,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县区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及通过菏泽体育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实施计划》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出台时机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论证评估,撰写论证评估报告。
二、专家论证分析和依据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计划》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实施计划》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双战略,立足与《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相统一,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实施”做文章,属于市级体育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决策。《实施计划》完善了顶层设计,启动健身设施现状调查,摸清健身设施建设短板,盘活城市空地,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完善健身场地设施,提高全民健身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实施计划》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根据群众实际需求优化健身设施布局,完善设施功能,增加设施数量,提高设施质量,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健身需求,不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为有效推动菏泽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
(二)《实施计划》制定的依据及主要内容。《实施计划》主要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
(三)《实施计划》制定出台时机、实施预期效果及可能产生影响。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的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实施计划》的制定,对于我市着力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存在的风险点是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实现“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有难度,《实施计划》任务的完成与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足与群众健身需求日益增强的矛盾,存在一定的舆情风险,属于低风险,其风险是可控的。
三、论证评估结论和风险对策建议
(一)论证评估结论。从制定角度看,《实施计划》的制定,市体育局领导决策正确,时机把握恰当,条件充分具备,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从实施角度看,《实施计划》紧绕制定目的,操作性强,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政府履行职能起到重要作用。
(二)风险对策建议。市县体育主管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实施计划》任务的落实落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