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在我市启动
青岛日报讯 昨日,由市政府每年出资600万元,惠及3600所中小学幼儿园120万学生的校方责任险正式启动,将全市校园中的孩子一个不少地纳入保护范围。学校每次事故的最高赔付额度为500万元,每名学生每年累计最高赔付额度为36万元。
长期以来,囿于教育风险转移机制的缺乏,中小学在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难以施展手脚。教育部在日前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有条件的应当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这为校方责任险步入校园提供了理论支撑。为此,市政府将为全市城乡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所有学生统一购买校方责任险列为2007年市办实事之一。
校方责任险是在校学生在校园内或者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以学校对学生依法应负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底的保险。学校对学生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包括在学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据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与其它城市相比,我市推行的校方责任险有两个最为显著的特征。一是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一视同仁,校方责任险涉及的范围最广。来自市教育局的统计数字显示,凡经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均参加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总数共计3600余所,有百余万孩子因此受益。二是校方责任险全部由政府“埋单”。
另悉,根据我市校方责任险的细则,小额无争议案件自收集齐索赔资料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重大案件自收集索赔资料且双方达成赔付意见一致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超重大案件自收集索赔资料且双方达成赔付意见一致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心田、副市长王修林出席了昨天的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