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四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304元
●因煤炭价格上涨而增加的居民采暖供热成本达30867万元,分别由企业、居民、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企业承担9260万元,占30%;居民承担7940万元,占25.7%;政府承担13667万元,占44.3%
●政府将为每户低保和患大病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一次性冬季取暖补助费800元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的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听证会代表以及社会群众反映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市内四区居民采暖用热价格由26.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幅度为15.2%。
这次供热价格调整还规定,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按面积计费的调整为38.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幅度为44.9%;计量收费的调整为82.66元/吉焦,调整幅度为53.1%。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供用热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非采暖用热基准价格调整为82.66元/吉焦,调整幅度为53.1%,供用热双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在上下浮动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据了解, 这次因煤炭价格上涨而增加的居民采暖供热成本达30867万元,分别由企业、居民、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企业承担9260万元,占30%;居民承担7940万元,占25.7%;政府承担13667万元,占44.3%。
据了解, 政府还将为每户低保和患大病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一次性冬季取暖补助费800元。
根据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数据,按市内四区低保家庭和患大病低保边缘家庭16684户测算,A类家庭3824户,需发放305.92万元;B、C类家庭为12560户,需发放1004.8万元;患大病低保边缘家庭300户,需发放24万元,合计需发放1334.72万元。
另外,今年我市调整了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制度和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政策,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预计患大病低保边缘家庭户数增加3750户,新增冬季取暖补助300万元。
扣除原发放的175万元,以上合计新增低保和患大病低保边缘家庭冬季取暖补助1448.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