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方志馆关于征集地方文物地情资料的启事
兰山区委、区政府决定2020年5月底启动建设兰山区方志馆,着力打造集地情展示、文物收藏、研究交流、资治教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地方公共文化场馆和爱国教育基地。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陈列,更好地展示区情,弘扬我区优秀历史文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实物和地情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主要包括反映兰山区自然、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内容的文物、实物、文献、图片及影像资料。
(一)历史类
1.在兰山区境内发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石器、玉器、陶瓷器、青铜器、名人字画、古籍善本、碑帖等。
2.反映兰山区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石碑、牌匾及相关资料。
3.反映兰山区各个历史时期时代特点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影像资料。
(二)民俗类
1.反映兰山区居民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风土人情的民俗文物和实物。
2.兰山地区各时期存世较少,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特别是与传统手工艺品、土特产品等相关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3.与兰山区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艺术品、服装、道具、戏联、脸谱、工具、文字、图片、影音等。
(三)革命史类
反映兰山区区域内近现代革命斗争史,尤其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相关革命人物的文物、实物、图片等资料。
(四)发展史类
反映1995年兰山区建区以来,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成就的地情资料及实物。
(五)地域特色类
反映琅琊文化、孝文化、柳琴文化等具有兰山区地域特色的实物及地情资料。
二、征集方式
热烈欢迎社会各界无偿捐赠,也可协商进行有偿征集。
(一)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地情文献、历史文物等,欢迎直接报送或邮寄到区方志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若有难以确定是否符合条件的物品,或有不便寄送的重要文物、大型实物,或因资料珍贵无法提供原件的,欢迎来电、来函联系,区方志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登门进行认定,并与持有者协商捐赠方式。
(二)具有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价值的地情资料,持有者认为需要一定经济补偿的,区方志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持有者按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处置。
(三)捐赠且符合区方志馆收藏标准的地方文献资料、历史文物等,将被作为正式馆藏予以永久保存。区方志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捐赠单位、个人签订捐赠协议,并颁发捐赠荣誉证书。未能入选正式馆藏的,将原渠道予以退还。
(四)捐赠单位和个人对其捐赠的文献资料,享有优先查阅权和利用权,捐赠资料用于陈列展示时,明确标明捐赠单位或个人姓名。
(五)对征集到的地情文物、实物资料,区方志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专人整理,设立专柜进行保存、保护和展览。
三、注意事项
应征的各类文物、实物、地情资料等要真实具体,区方志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相关文物、实物等进行鉴定。应征时,请注明持有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有效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景营 赵志祥
联系电话:0539-8198223 8198220
159****1008 135****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