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整改的18个问
根据《定西市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定整改办〔2019〕46号)要求,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整改的18个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整治完成情况 |
1 | (一)部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环境保护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欠缺,还未真正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 | 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精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环委会议,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中心组(党组)学习,靠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严格落实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为核心,以责任清单、责任目标、责任督察、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1+4”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和“3+”环境监管模式,逐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管行业必须管环境保护,管发展管生态环境保护,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境保护的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
2 | 未按照《甘肃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缺乏总体指导依据。 | 制定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121号)。 |
3 | 定西市未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对其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 按照市组织部已取消对各县区生产总值考核,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比重,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单项考核内容。 |
4 | 国土部门未按照《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 《临洮县矿山地质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与省市规划衔接定稿,经2019年5月20日县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已经临政办〔2019〕94号予以发布实施。 |
5 | 水务部门安排部署全市水电站保障生态流量下泄工作中,未对设置永久性无障碍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工作进行强调安排,各水电站永久性无障碍生态流量设施设置情况统计资料与现场情况不符。 | 县域内正常运行的水电站有17座,其中引流式水电站16座,坝后式水电站1座。目前17座水电站已全部安装了生态流量计量监控设施和引流设施,并与省水利厅进行了联网监测,运行正常。 17座水电站中已建设完善无障碍生态流量设施11座。柏源水电站由于进水口不具备安装条件未安装,但是能保证生态流量的足额下泄;三甲水电站属于坝后式水电站,不需要设置无障碍下泄设施;其余4座水电站承担农业灌溉及城市排洪排涝任务无条件设置无障碍下泄设施。 |
6 | 交通部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道路穿越问题督导不力,未能按照《定西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有效督促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编制了《临洮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环境隐患进行科学评估。对城区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推存的煤炭、砂料、炉渣全部进行了清除,对保护区内的平安驾校进行了搬迁。对保护区内华陇养殖场和2家废品收购点及1家废品打包企业完成了搬迁取缔。完成保护区内居民厕所“旱改水”100户。 |
7 | 环保系统内设机构较少,与国家环保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一科多职、一人多岗问题突出。基层环保机构设置、人才队伍、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等与国家省上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 通过调整增加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成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监测机构,选拔环保专业人员,充实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力量,提升专业人员占比。组建环保综合执法队伍,划转增加执法人员8名。 |
8 | 全市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任务完成率53.85%,未达到目标要求 | 全县共有14个站61个罐,前期完成改造11个站49个罐,剩余的洮阳加油站、蓝宝石加油站、城关加油站3个站12个罐已完成双层罐改造工作。 |
9 | 临洮县城区第二水源地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分工作。 | 临洮县城区第二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省政府已批复,《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和调整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9〕99号)。 |
10 | 部分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验收监测工作未按期完成。渭源县渭水源供热站和渭源萬宝供热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作未完成,烟气超标排放。 | 临洮县未进行提标改造的20蒸吨以上锅炉为恒通热力公司集中5台供热锅炉和临洮县红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5蒸吨的1台工业企业锅炉。目前,恒通热力公司集中供热锅炉烟气净化项目已完成建设,通过环保验收,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正常上传,红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5蒸吨锅炉已完成了烟气治理改造,通过验收,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正常上传,已全部完成整改。 |
11 | 市质监局2017-2018 年煤质检验中有***批次不合格,销售使用不合格煤炭违法行为未得到全面查处。 | 2019年按照新组建的市管局职责认真开展了煤质管控工作“回头看”。一是严把煤炭准入关。对各乡镇和县商务局核定的“临洮县二级煤炭配送点”达标的煤炭经营点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及时办理;对不符合网点规划的煤炭经营主体,按照县上要求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加强煤质抽检力度。截止目前,全县抽检煤炭159批次,现有煤炭经营户131户,已实现了全覆盖抽检。三是加大查处力度。经检验,合格157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验合格率为98.74%,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案件2件,罚没共计99353.8元。四是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查核二级配送网点购进煤炭的煤质检验报告,督促符合乡镇二级配送点规划的经营户及时做好备案工作,并办结无照经营煤炭案件3起。目前,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我局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后我局将把煤质管控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在全面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实施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县一二级煤炭配送点加强监管,对新进煤炭加大抽检力度,要求其建立完善进购煤炭质量查验制度,把好煤炭质量“源头关”。 |
12 | 各县区落实网格化管理不到位,存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焚烧秸秆和垃圾的现象。2018年全市“土炕、土灶、小火炉”改造任务完成年度目标难度较大。 | 加大扬尘防控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城区拆迁和道路工程场地严格落实6个100%防尘措施;加强城区道路湿法机械化清扫和道路洒水降尘作业,最大限度降低二次扬尘污染,同时严控城区焚烧垃圾的行为。加强秸秆和垃圾焚烧监管,强化宣传引导,坚决杜绝焚烧秸秆和垃圾造成大气污染的现象。完成2018年土炕土灶小火炉年度改造6000户任务。 |
13 | 各县区尚未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有关县区未公开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公布的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年度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 经详查,我县无污染地块,不涉及该问题整改。我县公开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2018年督促招金、红旗造纸厂、林涛表面、临铝公司等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年度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
14 | 甘肃鸿盛岩棉科技有限公司脱硫系统附属设施运行不规范,需尽快实施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完成验收。 | 目前鸿盛岩棉科技有限公司脱硫系统附属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系统已于2018年3月完成了验收。 |
15 | 全市砖瓦建材行业治理改造项目没有验收,在线监控设备未安装,甚至一些企业还存在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的行为。 | 全县有砖瓦企业51家,淘汰拆除6家,停产28家,剩余17家正常生产,其中通过环保验收17家,安装在线设施17家(在线数据联网11家),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偷排漏排违法行为的发生。 |
16 | 重大生态综合治理措施推进不力,2017年国家下达的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有4个项目未验收;2017年省级下达的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15座,目前项目未验收。 | 我县实施的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的峡口项目于2018年9月底完成验收;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于2017年底竣工,于2018年底组织完成了验收,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
17 | 临洮县红旗乡出卜拉沟和中铺镇哈拉沟的7家采石场未按要求合理分级分层开采,形成高陡边坡,弃渣排土随意堆弃,植被覆压面积较大,矿区生态破坏严重。相关部门对7家采石场存在的违法行为直至2018年7月才进行查处;临洮县国土局在核发该矿区内的3家企业采矿许可证时违规审批,擅自将开采方案确定的年3万吨开采量扩大至10万吨。 |
按照制定的中铺红旗7家采石场《矿山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已逐企逐点现场督促企业再整改、再落实,7家采石场进行了挡土墙修建、弃渣排土分区堆放、高陡边坡恢复治理、复绿树木栽植等工作。我局对反馈“中铺镇哈拉沟存在大规模非法采砂问题”进行了调查,临洮县中铺镇哈拉沟至红旗乡出卜拉沟区域有6家建筑用石料矿采矿企业的7宗矿山,全部持有采矿许可证,自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间,我局陆续及时对这些企业的违法采矿行为进行了查处,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宗,罚款36.01万元;对存在《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许可证》年开采规模不相符的问题,已由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了书面检查。整改已完成。 |
18 | 定西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存在整改不彻底,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交办123件环境信访问题办理中,还存在措施不力、***落实不够的问题,造成部分问题未解决到位。 | 2019年,持续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和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工作,从严落实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交办环境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同时,配合做好市整改办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督查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持续整改,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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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
临洮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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