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防汛抗灾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党(工)委、纪(纪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养殖)场,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开发区,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6月30日以来,汉江中下游发生大范围强降雨,未来降雨还将持续,我市面临严峻的外洪内涝形势,防汛抗灾形势十分严峻。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先后通过有关会议,对防汛抗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积极行动起来,立足于防大汛,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为此,特就防汛抗灾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抗灾工作部署
做好当前的防汛抗灾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市稳定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自觉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把防汛抗灾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积极主动投入到防汛抗灾中去,努力做到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在最困难的地方、最危险的时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防汛抗灾工作中经受住考验。
二、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抗灾工作有序进行
防汛抗灾期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未经请假,一律不得擅自外出;要确保通讯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对出现重大灾情、险情和重大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级领导,特别是乡镇场办事处和村级班子成员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坚守各自防汛段面,带班巡堤查险。各防守单位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规定上足上齐劳力,及时配备抢险必需的雨具、灯具、工具、哨棚。要认真落实好交接班制度,做到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离岗。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巡堤查险,巡堤查险期间,不得坐岗、睡岗、脱岗,更不得当班喝酒、抹牌***。各级防汛指挥机关接到险情报告后,要组织领导、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处理、排险。各地、各部门要服从服务防汛大局,切实做到雷厉风行,闻汛而动。对在防汛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防汛抗灾纪律行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抗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责任人员、防汛物资、防汛值班、巡逻查险和应急预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没有到岗到位的,领导干部关闭通讯工具的;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贻误防汛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以及组织指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纪委、监察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汉川市纪委
汉川市监察局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