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企业污染问题清零行动不手软
本网讯(见习记者吕晴 通讯员陈明)近日,记者获悉,市工商局积极行动,就企业污染问题开展“散乱污”清零行动。
自全市开展“散乱污”企业清零行动以来,市工商局强化对“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清零行动中关停取缔类市场主体的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彻底清除“散乱污”现象。该局严格处置“散乱污”市场主体,建立监管台账,并逐一进行“回头看”,逐户实地检查并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拍照取证,及时准确掌握所有关停取缔市场主体的最新状态,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纳入负面清单,一律不再核发营业执照,若仍从事经营活动,一律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立案查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终生追究制,层层抓落实,实行责任到人、一户一档,确保监管到位,对市政府通报批评涉及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市环委会抄告市工商局需关停各类市场主体213家,其中有照经营73家(已吊销营业执照2家、注销15家、办理变更登记15家、抄告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1家、下达责令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通知书40家),剩余140家无照市场主体已全部关停取缔,并已列入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