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县检察院压实责任惩防并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和平安建设的新期待,始终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突出专业化建设,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今年1月至5月,共受理批捕案件114件131人,批准逮捕89件104人,不批准逮捕21件2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6件242人,提起公诉158件184人。
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实行重大黑恶案件院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建立提前介入、疑案会商、案件标识、专人专办、限时快办和三级审批六大工作机制,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今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件23人,经认定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件1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0件26人,经认定提起公诉8件12人,提前介入26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处理黑恶案件2线索2条。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与监察委办案无缝对接,今年,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在开展法制宣传上,今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依托29个乡镇社区检察服务站,联合县教育局,在全县48所初、高中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知识讲座”和“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辐射在校学生5余万人次。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公众开放日,开展“关爱女童,远离性侵害”宣讲1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