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沙区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公示(截止时间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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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2日发表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2022年应参加年度报告的劳务派遣机构共218家,按要求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的劳务派遣机构共156家(合格96家;无业务60家),未参加2022年年度报告和未按承诺要求提交2021年度审计报告不合格的劳务派遣机构共62家。
***:2022年南沙区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公示情况表(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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