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农村财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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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延续了2600年历史的农业税于2006年起全面取消,面向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征收税款已经成为历史;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规范管理农村财政工作,顺应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经县编委批准我县将原农税管理局更名为农村财政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到村级财政性资金到位监管,并会同农经部门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参与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监管,参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制定有关涉农税费地方性法规、制度,指导乡镇财政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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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2:29: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