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73鱼梁洲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序号73)”鱼梁洲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序号73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二、整改目标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统一设置标识碑、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合理设置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确保各类隔离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整改措施
依照市水利局河库长办公室要求设置标识牌。并加大宣传力度,保证群众自发保护水体水源安全。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完成河库长办公室标识牌设置。并积极宣传汉江保护条例。
五、今后工作打算
定期维护、更新标识牌内容,并适当加大宣传设立更多一些标识牌。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1日,共7天)向建设环保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郝升平 电话:0710-3431166
承 办 人:王大顺 电话:0710-3431166
鱼梁洲建设环保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