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八届黄鹤美育节襄樊赛区活动方案
为了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展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确保湖北省第八届黄鹤美育节襄樊赛区活动扎实有效。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重在普及,重在提高,不断推进我市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在祖国怀抱里成长
三、组织领导
1、湖北省第八届黄鹤美育节由省教育厅主办,黄石市和襄樊市教育局分别承办。其中,音乐、美术优秀课评选组织工作委托襄樊市教育局承办,文艺节目和美术作品评选与展示等组织工作委托黄石市教育局承办。襄樊赛区组织工作由襄樊市教育局负责领导实施。
2、为了保证本届美育节有关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了“湖北省第八届黄鹤美育节襄樊赛区组委会”(***1),统一领导本届黄鹤美育节襄樊赛区的各项工作。
四、参加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学(初中、高中)、小学、幼儿园的在籍学生(幼儿),音乐、美术教师和艺术教育管理及教研人员。
其中,中学和小学分设甲组、乙组。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学生;中学乙组为职业高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艺术专业学生);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
1、本届美育节以评选“三优一论文”为主要内容,即评选优秀音乐和美术课、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以及优秀艺术教育论文。
2、为了突出黄鹤美育节“面向全体学生”的指导思想,本届活动除保留原有项目外,还在文艺节目中,增加了校园集体舞的评选。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9]1号)要求,在合唱项目中,推荐了76首歌曲作为指定曲目,供各地各校在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中参考。
六、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美育节分别于6月上旬在襄樊市举办音乐和美术优秀课评选,10月上旬在黄石市举办文艺节目和美术作品评选与展示。
襄樊赛区活动具体为:
1、音乐(美术)优质课市级竞赛。优胜者参加省级竞赛。各地和市直学校按照“三优”名额分配表组织初赛和推荐。
市级竞赛时间为5月26日—29日,具体组织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艺术教育论文市级评审。各地、校上报参评论文数量不限,经襄樊赛区组委会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各地、各校报送时间为7月15日以前。
3、美术作品市级评审。各地和市直学校按照“三优”名额分配表组织初评和推荐。各地、校上报美术作品经襄樊赛区组委会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与展示。各地、各校报送时间为7月15日以前。
4、文艺节目市级评审。各地和市直学校按照“三优”名额分配表组织初评和推荐。市级优秀文艺节目的评选,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组赴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三个专场进行现场评选。现场评选时间范围为6月10日—7月15日期间,各地和市直专场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商定。
七、参评要求
(一)音乐和美术课评选
1、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音乐、美术优秀课评选,以现行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以一节完整课(不超过45分钟)现场作课的形式进行评选,教学进度不限。
2、幼儿园艺术教育活动评选,以现行的教育教学规定和要求为依据,以艺术教育活动(15—30分钟)录像(录制成光盘[VCD或DVD])的形式进行评选。
3、作课教师应是音乐、美术课的专职(或主兼)教师,且教龄(从事音乐、美术课教学)在三年以上者。幼儿园(学前班)教师凡教龄满三年以上者,均可参评。
4、参评课的设计要体现教学改革思想,鼓励教师合理使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提倡因地制宜,自制教具,使用现行教材和学具。
(二)文艺节目评选
1、文艺节目的评选内容主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等类别。
声乐节目包括合唱(合唱队队员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小合唱和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重唱、独唱等表演形式。
器乐(西洋管弦乐、民乐)包括合奏(不超过65人)、小合奏(不超过10人)、重奏、独奏等表演形式;
舞蹈节目包括群舞(不超过36人)、三人舞、双人舞、独舞等形式;
有特色的音乐剧、课本剧等亦可参评。
2、增设校园集体舞评选与展示项目。各县(市)区分别挑选一个班的学生参加评选(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一),市直中小学每校必须推荐(九年一贯制学段、曲目任选)。每班学生为40人(男生和女生比例不均时,可从其他平行班级调配)。
3、本届美育节文艺节目将采取集中汇演和报送录像的方式进行评选,其中,文艺节目中的合唱、合奏、校园集体舞及幼儿文艺节目均以录像形式参评(录制成光盘[VCD或DVD])。其它优秀文艺节目的评选均采取集中汇演的形式进行。
4、文艺节目内容要健康向上,反映中小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性、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5、除小学乙组节目参加者为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外,其他每个节目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音乐剧、课本剧时间可适当延长)。
6、合唱节目演唱2首作品(其中需演唱一首“祖国万岁”歌咏活动规定的曲目(***7),另外一首自选)。
7、合唱、小合唱和表演唱节目伴奏,以及合唱、合奏的指挥由学生或教师担任均可。
(三)美术作品评选
1、参评作品包括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丙烯画]、版画,尺寸不超过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书法和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为四尺宣纸)、摄影作品(尺寸均为14吋,组照不超过4幅,且标明顺序号,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工艺、雕塑(含陶艺)等。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热情歌颂伟大祖国的壮丽山河,讴歌祖国发展的巨大变化,具有时代特征,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参评美术作品均要求装裱。
(四)论文评选
1、论文要注重探索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律,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学校艺术教育的基础理论研究(具体要求详见***8)。
2、参评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
3、论文和摘要统一用A4纸,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宋体字,正反面打印一式5份。论文正文勿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
八、奖项设定
1、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推荐参加活动的县(市、区)总数的15%左右为省级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3、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音乐和美术课,以及优秀艺术教育论文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4、优秀文艺节目指导教师奖:获一、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获此奖项。
5、文艺节目优秀创作奖:专门为本届美育节创作的文艺节目的作者获此奖项。
九、评选办法
本届美育节优秀音乐和美术课、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教育论文的评选,首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各地评审的基础上按照市分配的名额(论文数量不限,“三优”名额分配见附表)向市推荐,市经评审按照省分配名额向省推荐。
十、报送办法及时间
1、本届美育节“三优”及优秀论文评选报送工作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幼儿园)为单位进行。请各地和学校严格按照“三优”推荐指标的要求参评。优秀论文需各地和学校进行初评后向市推荐,经市评审后向省推荐。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参评“三优”及优秀艺术教育论文的报表(***6)、参评的录像光盘(VCD或DVD)、论文等,分别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付大庆,电话:0710—3518352(传真)、137****7366。
十一、有关要求
1、各地和学校要通过举办美育节活动,促进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提高艺术教师素质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在举办有关活动过程中,要做到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相结合,“舞台”与“讲台”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突出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同时,体现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2、各地和学校在开展美育节(艺术节)活动中的有关文件及材料须报襄樊赛区美育节组委会办公室备案,以便掌握各地的情况和推荐上报省美育节活动《简报》。
3、各地和学校须在7月底前将开展美育节(艺术节)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录制不少于15分钟“活动集锦”录像资料上报襄樊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4、各地和学校在集中举办展演活动时,要切实加强师生的饮食卫生管理和安全教育,采取措施,确保参赛及观摩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各地在集中举办展演活动时,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演出及展览场地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来源:市教育局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