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单位开除泄愤毁坏财物
因自己违反工作纪律,被单位开除,江西德安籍一名女子将单位价值1万多元的玉器及办公物品毁坏后潜逃,结果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民警抓获归案。8月27日,因涉嫌毁坏财物犯罪,江西德安籍女子张某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金银湖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后,移交山西永济警方押往山西受审。
女子张某今年51岁,户籍地位于江西省德安县。2016年年初,张某应聘到山西永济县一家经营玉石工艺品的商贸公司打工。2017年2月初,张某因违反公司工作纪律,公司因此决定将张某开除。张某因此怀恨在心,决定泄愤报复一下公司。
今年2月10日上午6时许,张某来到打工所在的玉石工艺品商贸公司,趁公司工作人员不备之机,将商贸公司摆放的展柜内的玉石腰带、玉石垫及办公物品砸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917元。张某作案后,迅速潜逃。山西永济警方遂将张某列为网上逃犯。
8月26日晚7时许,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金银湖派出所民警在金银湖路一家宾馆进行突击安全检查时,发现当晚开房登记入住该宾馆的女子张某神色慌张,且欲拔腿溜走。民警当即对该女子截获,并对其身份进行核查,发现该女子姓张,现年51岁,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被山西永济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张某当场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