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发布网名不能任性取
3月1日,《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正式实行,这个被业界称为“账号十条”的规定对公众使用微博、微信等网络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对互联网用户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进行规范,明确了注册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应用程序时,需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即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要先进行身份证、手机、邮箱等实名认证。待后台的相关部门对用户真实信息审核之后,用户才能选择个性化昵称。
规定同时提出,对已经存在的互联网账号,如果其名称、头像或简介中含有虚假、扰乱社会秩序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良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者也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西华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院长何明星表示,对违规的账号,首先是劝其自行修改,其次是不予注册;如果网络内容出现违法,可以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来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