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传守初心光荣在党50年
为激励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党忠诚、奋发有为,按照区委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的统一安排。6月25日上午,天兴乡党委在一楼大会议室举行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天兴乡“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乡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党员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活动,现场共有9名老党员代表获颁奖纪念章。 “我志愿加入***,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 在“光荣在党50年”党员代表宋朝春老同志的带领下,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86岁的宋朝春1955年加入***,是天兴乡发展的引领者、创新者,曾担任天兴乡信用社主任、会计及兼副乡长,在他的带领下成功的组建了乡信用社和乡合作社,后担任天兴公社农具厂厂长、乡工业干事兼企业党支部书记,为天兴经济发展作出了引领和先锋作用。退休后,他仍然关心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参加组织活动,参与红色捐款,主动为党员讲授党课,只要党组织有需要,他就挺身而出。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到现在入党66年啦,一直服从党的领导,不为当官,不为发财,不提要求,一生兢兢业业,只想为人民服务,为天兴洲经济建设贡献自己力量!”宋朝春同志拿到纪念章后,激动地发表自己的感言。 听完老党员的发言,青年党员李涵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之情发表感悟:“作为一名刚刚加入***的年轻同志,我一定会以这些优秀的老党员为榜样,勇挑时代的重担,以时不我待和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做精做细每一份工作,在新时代中有新气象新作为!” “两位同志的发言象征着传递初心与使命,发扬了共产党人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在庆祝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对党龄达50年、一贯良好的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这正是对老党员们50年来忠诚党的事业、为群众服务的敬重和肯定,对老党员的一次集体致敬”天兴乡党委书记王洪春表示,天兴乡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各村每一位党龄50年以上的老党员在“七一”前收到这份沉甸甸的荣誉。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2021年首次颁发的纪念章。据统计,天兴乡党龄在50年以上的老党员有20名,年纪最大党员92岁,最大党龄66年。参与此次现场发放仪式的老党员有9名,其余11名老党员因行动不便、身体不适等原因未能参加颁发仪式,计划由挂点领导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入户走访,亲自***送去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