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交通大队灭火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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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31日发表
2012年9月10日16时45分,汉阳区交通大队民警罗谦、协警龚胜、雷以鸣在汉阳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鄂A8F272号的白色捷达小轿车在汉阳大道西桥路路口自燃起火,三人从不同方向赶到火场,时值交通高峰,现场车流、人流聚集,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名同志冒着车辆随时可能爆炸的危险,迅速展开行动。民警罗谦借来路过车辆的灭火器灭火,两名协警负责疏导车流、人流,采取交通分流措施、建立隔离区。由于现场采取措施得当,车辆起火很快被扑灭,现场交通迅速恢复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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