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保稳定服务群众促和谐
2020年4月9日,汉阳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疫情时期,坚决执行司法局领导的指示与交通大队配合,一手抓防疫工作,一手抓人民调解工作,以稳定社会秩序为目的,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矛盾纠纷。
事件起因为2020年3月14日,汉阳区城管局洲头城管所司机刘某祥驾驶的小型防疫汽车,在汉阳区晴川大道拦江路路口至锦绣一路路口与袁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两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且造成车内乘坐人员刘某受伤、昏迷,不醒人事。事发后,伤者被及时送至汉阳铁路医院进行抢救后脱离危险。经汉阳区交通大队依法作出本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双方驾驶人员为同等责任。汉阳区交警大队建议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此纠纷,汉阳区交调委接受大队委托后,积极联络双方当事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4月9日,双方当事人到汉阳区交调委进行调处。在调解过程中,就人伤赔偿基本达成协议,但因提车及修理费用又起争执,并卸下防护产生肢体接触,眼看矛盾即将激化,干警和调解员立即进行劝阻,避免出现疫情传染的可能性。
为了防控疫情,避免激化矛盾,交调委针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提车以及修理费用谁垫付问题,考虑到疫情期间保险公司暂不营业,修车店要付清费用才出具修车***等事宜。果断采取三点调解之策:
一、一面向司法局人法科汇报,听取意见;一面向汉阳区大队事故中队汇报。针对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的不稳定情绪,及时安抚引导,控制局面,防止矛盾激化。采取先行调解人伤赔偿,双方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二、请示干警配合,出具车辆提车单,便于双方提车之用。积极与双方保险公司联系,车辆损失赔偿事宜。鉴于疫情期间双方保险公司未营业,调解时采取电话、视频方式进行,得到双方保险公司大力配合支持,同时又与修车厂联系,妥善处理修理车辆***事宜,为双方提车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方面服务。
三、通过法理情的工作方式,宣传交通法,明析双方权利与义务,结合干警出具责任认定,分清责任,快捷高效的化解疫情期间道路事故纠纷。
交调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尽职尽责履行调解职能,及时防止矛盾激化,成功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此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