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挂牌成立机制更完善环境更优化
江汉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挂牌成立 机制更完善环境更优化
9月27日,江汉区召开新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江汉区历来是民营经济大区,正加紧建设国家现代服务业示范区。会上出台了突破性发展新民营经济的18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江汉区产业层次和能级,为江汉新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助推新民营经济在江汉大放异彩。
“江汉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挂牌成立
会上,江汉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正式揭牌。该机构成立后,将着力突出市场主体培育,突出小微企业扶持,突出质量品牌提升,突出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转变作风抓政务服务,抓政策落地,抓要素保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签订“科创贷”业务合作协议
江汉区经信局负责人和汉口银行江汉支行负责人上台签订“科创贷”业务合作协议。“科创贷”由江汉区人民政府出资5000万元,汉口银行按照风险基金10倍规模,匹配5亿元信贷资金设立,旨在搭建支持新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全新企业信贷业务运作平台,降低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企业可以通过资产、股权、知识产权等获得银行贷款。
大会现场,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与武汉奥邦表面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民贷通”贷款协议,现场发放800万元企业融资贷款。
突破性发展新民营经济措施出台
18条新政为企业腾飞“护航”
江汉区出台突破性发展新民营经济的18条政策措施,实现政策创新,全面推进新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推动“四新”产业集聚发展
鼓励区域总部经济发展。经认定的新设(迁入)企业总部或省级以上区域总部、运营中心,新购建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按照当年房租市场评估价给予租金补贴。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对辖区科研设计、文化创意、互联网信息服务、智能制造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国内外著名创投机构、创业孵化机构、产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等在江汉区创办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场地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或引进、培育3家以上估值达1000万美元以上符合江汉区重点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开办运营补贴。对企业新获批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的,区财政在按规定承担市级配套50%补贴经费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实施老旧工业厂房(楼宇)基础性改造,建设小微科技园区、创新街区。经认定为市级小微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符合江汉区发展战略的“四新”经济企业(项目),投资技改费用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其投资技改额的2%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湖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武汉市优秀民营企业100强”、“武汉市新民营先进制造业企业50强”的民营企业,以及首次创立“湖北省著名商标”、“武汉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近三年销售额增幅20%以上的“湖北老字号”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促进“四军三名”创新创业
“18条”支持“四军三名”(新近毕业大学生、“海归”人才、科研院校技术人员、职业经理人,名家、名企、名品)创新创业。
扶持初始创业。对2016年1月1日后首次入驻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予连续3年房租补贴。对在江汉区注册的初创型科技企业获得创投机构股权投资按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按照其研发投入的6%给予补贴;其他产业领域同类企业,按照其研发投入的3%给予补贴。补贴经费市、区财政各承担50%,区级财政再按其研发投入的2%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对经认定的国内首台(套)产品,根据技术水平和研发投入给予财政补贴100—200万元。
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每年以创新创业大赛的形式评选出优秀创新项目,对每个创新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专项安排500万元科技创新券。
发挥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
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壮大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母基金规模,通过设立子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向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也可根据区政府招商引资和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的需要,开展直接投资。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补贴,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0万元补贴。对已上市企业在投资项目时按照营业规模给予支持,对辅导企业上市的投资管理机构或孵化器按照每户10万元给予奖励。
开展“民贷通”贷款。区政府在合作银行设立小微企业“民贷通”业务专用账户,投入3000万元风险补偿铺底资金,银行在风险补偿金10倍金额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推出“科创贷”业务。区财政投入5000万元设立江汉区科技创新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科创贷”),合作银行在10倍金额范围内提供贷款,用于扶持江汉区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实施成长型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在辖区注册的规上民营企业,近三年销售额增幅达20%以上,对其流动资金贷款按央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以内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
培养和引进新“四军”人才
做好大学生落户服务。建立“落户直通车”,在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大学生落户服务专门窗口。简化落户手续和审批流程,实行“网上申请、窗口发证”或“网上预约、窗口办理”,保证限期办结。
推进人才公寓建设。采取政府购买、租赁、商品房配建以及整合政府公租房、集体闲置房等方式,连续五年为大学生提供政策性房源5000套。2017年完成1000套人才公寓建设。
吸引人才落户江汉创新创业。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学科合作建立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基地,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城市合伙人”海外科技人才等项目人才及拥有科技成果的人员在江汉创办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给予三年房租补贴、开办补贴;对每年能够持续接收50人以上见习的企业,给予最长6个月见习基地补贴;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免费创业工位,每个工位给予最高不超过600元/月的租金补贴。
加大重点企业核心人才的奖励。对年财政贡献度(全口径)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的总部企业分别给予核心高管人员一定比例的人才奖励。
关心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推荐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在工商联、工会、青联、妇联等群团组织担任领导职务。对突出贡献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授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奖章、巾帼建功等荣誉称号。开展年度“江汉区优秀民营企业十强”“江汉区创业创新创富十佳明星”评选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