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碧水保卫战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5月20日,市河湖长办发布2022年1号令,要求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自即日起,开展碧水保卫战“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构建目标统一、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的河湖管护工作格局。
开展长江“一江清水东流”专项整治。含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
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有行洪任务的河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开展水域岸线管控专项提升行动。巩固完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完善河湖“一张图”,促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河道采砂领域涉黑涉恶,保持“三无”采砂船动态清零,加快推进长江干流“智慧砂管”建设。
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提升行动。完成119座水库安全鉴定任务,实施7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落实“一库一策”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
开展长江、白莲河、华阳河流域入河湖排污溯源减量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排污口分类整治,创建一批示范整治工程。
开展长江禁捕退捕“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垂钓锚鱼专项整治、“四清四无”大排查、渔具市场清理整治、重点时段专项检查4大专项执法行动。
开展河湖生态流量泄放提升行动。强化监测预警,基本建立目标合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监管有效的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体系。
开展健康河湖、小微水体示范建设行动。争取更多河湖入选省新一批健康河湖试点。选送一批健康美丽、宜居便民的小微水体到全省“一村一品”名录。
开展河湖社会共管共治共护专项行动。推进河湖志愿者、民间志愿组织参与河湖保护,构建官方、民间河湖长共建机制。夯实跨界河湖“四联”机制。(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