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7月28日发表
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2〕135号)文件要求,经区农经服务中心对以下5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资格核定、项目前期规划的实际考察和相关资料审核等。
现将高陵庙西小艳家庭农场、西安市高陵区永华家庭农场、西安朴华家庭农场、高陵文纳家庭农场及高陵王涛家庭农场拟定为2022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监督电话:029--86918969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8:00: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