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近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式下发《全国爱卫会关于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县城。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县城(镇)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县迎来国家卫生县城首次复审。为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确保"国家卫生县城"荣誉称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标准要求,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督查指导。全县各级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掀起了"迎接复审、巩固国卫"的热潮。通过全县上下的一致努力,县城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些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干部群众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并于2014年6月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复查考核。11-12月份,全国爱卫会对复审对象进行了抽查暗访,并于近日依据复审结果对重新确认的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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