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共性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芦淞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6日
受理部门:芦淞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85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1127号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芦淞分局
附:6个共性问题的情况公示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问题6情况公示
问题5情况公示
问题4情况公示
问题3情况公示
问题2情况公示
问题1情况公示
责任编辑:环保芦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