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近期,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频发,消防安全形势异常严峻,2021 年6月25日凌晨3时许,河南商丘柘城县一武术馆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4人重伤、12人轻伤,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的火灾防控责任,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纳雍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纳雍县人民政府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纳雍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6.25河南商丘”等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着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消防安全集中整改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业主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实现隐患闭环管理,着力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二、组织机构
根据整治工作需要,决定成立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袁 靓(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明泽磊(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
覃 堃(县政府副县长)
潘 登(县政协副主席、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林(经开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邓 敏(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晓东(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黄 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肖 斌(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明来(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陈道友(县交警大队队长)
全必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何玉洪(县民政局局长)
章 煦(县文广局局长)
郭 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吴道国(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王 鑫(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 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潘正华(经开区安监局副局长)
张 新(纳雍供电局党委书记)
潘 刚(中国移动纳雍分公司总经理)
邹茂松(中国联通纳雍分公司总经理)
马 旭(中国电信纳雍分公司总经理)
唐 义(贵州广电网络纳雍分公司总经理)
陈升龙(中国邮政纳雍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由潘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消防救援大队全必清、县应急局陈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具体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开展建筑主体消防安全整治。开展针对全县所有住宅小区、学校及教育培训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场所等民用及公共建筑等建筑主体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责令相关业主单位完善手续;对防火间距不足的建筑,督促落实做好火灾应急消防措施,对违规搭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拆除(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各乡镇);持续加大审批和执法力度,严格按照规章规定对报建、在建、新建建筑的消防设计、备案、验收环节进行把关审核,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建设和违规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持续开展电气线路乱牵乱接整治。加强对城乡社区、农村村寨建筑外墙乱拉乱接、敷设不符合规范的电气线路及建筑设施内乱拉乱接的电器线路的清理改造工作,定期开展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及维护(牵头单位:纳雍供电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纳雍分公司、中国联通纳雍分公司、中国电信纳雍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纳雍县分公司,各乡镇积极开展规范用火用电宣传,严厉打击各类场所电瓶车违规充电、违规使用电器,私搭乱接线路等行为(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加大学校、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生宿舍等违规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三)全面开展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对全县消防通道及疏散通道占用情况开展一次大排查,重点检查住宅小区、经营场所、公共建筑等场所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存在违规堆放的物品及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防护窗,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通道情况,依法依规对占用、堵塞、封闭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各乡镇(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各乡镇。
(四)全面开展消防基础设施整治。对燃气管道进行维修维护,规范液化气瓶、生物燃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存放(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各乡镇对住宅小区、经营性场所、医疗教育机构、福利机构所等场所的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源等消防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对未按规范和相关要求配备灭火器、未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及时按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消防水源等消防器材损坏的,及时进行检修和更换(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卫健局、各乡镇
(五)持续开展小型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利用“黔小消”APP持续对沿街门面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商业综合体内小型经营性场所、住宅小区内的小型经营场所开展不间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大量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经营区与住宅区是否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经营性场所内员工是否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是否存在违规增建“夹层”等(牵头单位:各乡镇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局、各乡镇。要督促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加强巡查,采取定时断电、断水措施,防范违规住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消防队、各乡镇
(六)全面开展“住改商”专项整治。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将住宅增建“夹层”擅自改为商业用途的村民自建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住宅小区等进行摸排,重点摸排违规住人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行清理整治。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供水、供电部门限制用水、用电,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改建行为依法处罚(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纳雍供电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移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严格查处利用非法建筑违法违规租赁和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不按规定整改的,供水、供电部门限制用水用电,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查处。(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自来水公司、纳雍供电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七)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对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娱乐场所、客运站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物等问题,督促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八)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整治。对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对违规在厂房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重点整治。督促工业园区及相关企业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定期检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消防安全隐患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牵头单位: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信局)。
(九)全面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定期对各类仓储物流场所、城乡结合部小型仓储物流场所和冷库、冷链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和“一个必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县应急局、县工信局、中国邮政纳雍分公司、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
(十)全面开展废品回收站点整治。对全县废品回收站点进行联合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违法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等问题。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站点的监督管理,强化检查、巡查,发现站点回收有消防水***、消火栓接口、消防水带接口、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要查验回收物品登记记录,深挖物品来源和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盗卖消防设施器材、收购赃物的不法分子(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各乡镇
(十一)全面开展企业和群众私存易燃易爆、燃油和化学品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存私售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火灾风险,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明确火灾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行业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的实际,召开专门会议专门安排部署,依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标准,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
(二)全面排查(7月6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集中整治(8月1日至10月31日)。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三个帮扶督导组,分别由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集中整治城区范围内和相关行业部门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各乡镇(街道)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帮扶督导。
(四)总结验收(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全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检查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责任。要结合“三年行动”和重点领域整治行动要求,加强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做到检查排查不留盲区,行业监督管理不留死角,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条块管理,各司其职,要加强协同配合,健全信息互通、情况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对所属行业或系统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加强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形成火灾防控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强化督查指导,从严追责问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明察暗访,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通过严惩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制定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1年7月10日前分别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办联系人:杨超越,手机:187****5761,邮箱:1179697390@qq.com;县消安委办联系人:王渊 ,手机: 158****0261,邮箱:442866387@qq.com)。每周五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纳雍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