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统一,县政府对2006至2019年期间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规定所代替的22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7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现行有效的73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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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雍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2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纳雍县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7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纳雍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73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
媒体解读:《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