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713
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 土地条件 | 备注 | ||
容 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 地 率 | ||||||||||
2017011 | 开发区南园路北侧、荷香路东侧地块 | 77707 | 商住用地 | 1-2.0 | ≤25%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980 | 6300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净地 | 二类居住用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住宅用地面积不大于105亩。 |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宝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93:7777/view/linkIndex)。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7日起至2017年9月1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0时。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三、竞买资格:1、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可参加报名竞买,报名时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报名参与竞买的,联合报名各方均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2、竞买人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竞买人竞得相关地块使用权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项目集中收费“一费制”的要求执行。地块的开工建设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有底价出让,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6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宝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93:7777/view/linkIndex;地块挂牌时间:
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2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定金; 并在出让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宝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http://221.226.28.93:7777/view/linkIndex
联系电话:0514-88233580 137****5100
联 系 人:李军
开户单位:宝应县会计核算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
账 号: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