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助力森林管护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动林业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长海县全面推行林长制,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构建组织体系。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全覆盖。设立了县镇村三级林长、副林长,明确了县、镇、村级林长包片责任区域,建立镇级林长领导下的“一长五员”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及时发现涉林违法行为、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其他问题,有效将问题化早化小化了,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区域、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等特点,确定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森林资源灾害防控、深化林业改革、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基层基础建设等6项主要任务,明确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依法治林等职责。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了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察、林长巡林、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和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将林长制年度工作考核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要工作相结合,建立了由保护性指标和建设性指标构成的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