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荔湾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荔湾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市府令第108号)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的通知》(穗社管规字〔2022〕2号)有关规定,荔湾区民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荔湾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7月6日起至8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按不低于在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3%的比例抽查,本次共计抽查20家社会组织(详见***)。
三、抽查监督主体
(一)区民政局执法人员;
(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
四、抽查内容
通过开展抽查监督工作,对荔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运作、内部治理、财务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
五、抽查步骤
(一)提前3天通知受检社会组织负责人,告知检查时间及检查内容。
(二)到现场后,发出《抽查监督通知书》,由社会组织负责人签收。
(三)现场听取汇报,与个别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四)检查材料,根据《通知》规定,对有关内容的凭证和证明材料进行检查。
六、抽查监督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抽查监督。被抽查监督社会组织应高度重视抽查监督工作,要积极配合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根据检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检查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制度要求。检查组依据规范流程开展抽查工作,对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及时记录并成工作报告。
(三)及时整改,落实整改要求。被抽查社会组织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及时制定有效整改措施。
***:2022年荔湾区社会组织抽查名单.docx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何则信,电话:020-8137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