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水街道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会议
为切实做好全街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街道于2月10日下午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沈水街道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会议”,办事处赵成国主任主持会议,16个行政村、3个小自然村书记、副书记、辖区内两个派出所所长,以及街道应急办、城管科、农业、纪工委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此会。
会上,赵主任首先传达了全区近期发生的两起秸秆火点情况通报,要求各村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加强秸秆管控工作。其次,对全街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各村要成立专门的秸秆禁烧巡逻队伍,巡查时间为早6点到晚11点,按照制定的网络进行巡查,并上传巡查照片到工作群。在不利气象条件或秸秆焚烧高发时段,各村要实施全天候巡查管控,进行24小时值守;二是签订秸秆责任状。各村要强化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完成与农户签订秸秆焚烧责任状;三是各村作为本地区秸秆工作责任主体,要充分利用村级广播、条幅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相关政策和内容。最后,对秸秆禁烧提出工作要求,并启动问责处罚机制。一是按照工作流程,网格巡查员发现火点要第一时间扑灭,及时了解起火原因,查找纵火人,并把纵火人移交当地派出所,进行行政处罚;二是监控***或第三方在各村每发现1个火点,街道将核减该村秸秆禁烧经费1000元,各村要扣除网格巡查员员十天工资;监控***或第三方在各村累计发现2个火点的,街道纪工委将根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启动问责机制,对网格员问责并扣除网格员当月工资;监控***或第三方在各村累计发现3个及以上火点的,街道主要领导约谈村书记,街道纪工委将根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