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南京秦淮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秦淮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要求,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商江宁区、雨花台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人民政府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南京秦淮河(包括秦淮河干流段、外秦淮河、秦淮新河三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即:秦淮河干流段、外秦淮河、秦淮新河。
秦淮河流经江宁、雨花台、秦淮、建邺、鼓楼五个区,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2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湿地、森林、荒地等各类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