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全市首个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工作,近期,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旨在打破以往各类地下管线各自为政、行业监管责任悬空的窘迫局面,系全市首个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制度。
《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对难点、易发、频发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对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从信息告知、五方交底、开工许可、现场管理、违规惩处和信用评价等几个重要环节明确了具体管控要求。同时,明确了从开工检查、旁站监护、部门履职、现场管理、日常监管到事后监管等各个环节的关键点和细节,最大力度地形成了一张对城市地下管线的保护屏障。
《意见》规定,由住建、自规、行政审批等部门通过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加强前期信息告知,实现信息共享,督促提醒建设单位管线安全要求,有效解决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信息互动不畅、各自为政的问题;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提交交底申请,管线单位提前准备好管线图纸和保护协议文书,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管线权属单位到场,实行五方交底,在文书上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必要时管线权属单位必须旁站监护,有效解决了交底流程不规范、地下管线情况不清的问题;同时,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管线权属单位按照职责落实现场管理责任,住建等行业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工程监督机构加强监督,督促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有效解决了现场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