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督促农贸市场农产品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必备条件,也是规范经营的必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县政府提出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存在“三不足”需要“四加强”的要求,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督促农贸市场农产品明码标价。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印发《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份,在全县农贸市场发放,宣传明码标价相关政策,使经营者了解明码标价要求,尽快适应明码标价习惯,明白销售农产品和服务,必须明码标价。
二是加强价格监管。印发《关于加强农贸市场价格监督管理的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主体、抓住关键环节和抓好贯彻落实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增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明码标价意识,规范明码价格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发挥执法大队、13个基层分局的监管体系作用。基层分局按照属地管辖要求,通过投诉举报、日常市场巡查等途径,发现农贸市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线索,依法进行处理。如遇重大案件线索,根据相关程序,移交执法大队依法进行查处。从而促进农贸市场经营者自觉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让消费者明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