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征求顺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企业暖春行动”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区实际设立“顺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区内企业,提供按期足额还贷、续贷所需的短期资金。根据区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将《顺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顺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5楼 邮政编码:528300
电 话:0757-22832539、22832537
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顺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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