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人为法援检察联动协作机制点赞
6月26日,受援人庄某向区法援处和区检察院诉讼监督局赠送锦旗,为我区法援+检察联动协作机制点赞。
去年5月25日,庄某等三人向谢某追收9万元欠款,在沟通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谢某用水果刀将庄某膝关节、右手割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同年9月12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决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庄某不服法院刑事判决,向区检察院提出申诉,同时申请司法救助。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庄某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因庄某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家庭负担重,经济非常困难,且未获得被告任何赔偿,区检察院立即启动法援+检察联动协作机制,及时与区法律援助处联系,亲自和当事人到法援处办理手续。区法律援助处查看了案件的有关材料,认为庄某的情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决定受理此案。
由于庄某是江西人,为体现关怀,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区法援处特意指派江西籍律师为其代理案件。2017年5月2日,律师代理庄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被告谢某赔偿原告庄武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抚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88098.96元。目前该案正在等待法院择期开庭审理。
法援+检察联动协作机制让受援人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职能部门对社会群众权益的保护,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