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Y801均永线均南路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安镇Y801均永线均南路提升工程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360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 工程内容:本工程为均安镇Y801均永线均南路提升工程二期,工程位于均安新华村,新建水泥砼道路及人行道,破除修复及改造现状道路;铺筑道路标志、标线等。排水工程:混凝土管铺设及新建雨水口等。照明工程:新安装路灯照明及敷设电缆等。 具体说明和做法详见图纸及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的信用等级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5诚信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被锁定。(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3.6.3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6.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7其他要求: 3.7.1根据《均安镇政府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试行办法》,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必须在佛山市顺德区内。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3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不进入唱标环节,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29 日至2020年 7 月 31 日,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均安网页(http://www.shunde.gov.cn/jun-an/)栏目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逾期将不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6 日9时30分,地点: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中心均安分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0000.00元。 6.4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 6.5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提供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接受身份验证(不接受近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上述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到会的,或无法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均安网页(http://www.shunde.gov.cn/jun-an/)上发布。 8.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2559694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保安西路17号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7-25509009或130****4606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六路3号桂江1号楼二层212铺 邮 编:528299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25518971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资格审查文件、图纸、投标报价函等) 工程资料***.rar 工程保证金托管资料.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