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顺德区建设劳动服务三级信息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顺德区建设劳动服务三级信息网络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劳动 服务 网络 方案 通知
顺德区建设劳动服务三级信息网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顺发〔2003〕6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的劳动服务工作,实现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向村、居一级延伸,现就建设区劳动服务三级信息网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区、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劳动服务三级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的规划、发动、协调和资金筹集等。
1、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和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科学技术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镇(街道)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镇(街道)劳保助理和劳动管理所所长担任;成员由有关人员组成。请各镇(街道)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2004年1月5日前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分级负担网络建设和日常使用费用
三级劳动服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和日常使用费用由区、镇(街道)分级负责。区级费用由区政府负担,各镇(街道)、村(居)的费用由各镇(街道)统筹解决。
三、具体要求
1、建设和应用我区劳动服务三级信息网络是促进我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完成此项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在2004年6月底前将居(村)网点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2、有关工作的分工:
(1)网络线路应尽量使用现有政务网络,区政府在考虑资源共享的前提下统一向网络供应商协调各网点的线路租用价格,争取降低日常使用成本。
(2)各网点终端机及配套设备由区劳动服务中心配合各镇(街道)招标购置。
(3)网络软件、增配服务器、培训操作人员等由区劳动服务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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