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占江) :
我局查处王德顺投诉反映湖北福鑫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否依法足额支付他在顺德区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工地施工的劳动报酬一案,由于需要了解你单位在该工地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306号),内容详见***。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7日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306号)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306号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占江):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单位承建的顺德区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派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并携带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大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劳动监察股接受询问调查:
R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R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R3.其它资料:①、你单位与湖北福鑫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武汉市福鑫安泰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就顺德区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工程签订的总承包合同;②、你单位与湖北福鑫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武汉市福鑫安泰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就顺德区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工程的工程量核算清单;③、你单位支付湖北福鑫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武汉市福鑫安泰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的支付凭证。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何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938438、29938440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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