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苗圃基地2013年苗木引种培植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安苗圃基地2013年苗木引种培植工程(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363.49万元,工期:30日历天
本工程为均安苗圃基地2013年苗木引种培植工程(一期)。本工程苗木统一运至均安镇均安苗圃基地假植;假植袋按规格自行配置;淋水用自淋系统已连接至种植地块,每株苗木的喷淋水管、喷头须自行安装,包含在工程造价内;养护期限内养护苗木的一切工具设备、人员住宿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解决,发标人只提供工作便利。本工程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六个月,保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取得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资质类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3日至7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户名:马杏莹,账号:44-465***********1。,凭银行存款回单到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领取招标文件,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500.00元(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电子版招标资料光盘及收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日 上午 9时 30分,地点为: 均安镇永安路1号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400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0.00元,信誉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0.00元。
6.4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标现场刷卡存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均安镇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及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sdcin.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757-25388348
传 真:0757-2538834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57-2538690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2012-12)(一式两份).doc
***:评标办法及专用条款(一式两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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