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贯彻落实市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乐府办〔2016〕53号
乐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贯彻落实市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部门、园区各内设局,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贯彻落实市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国家、省、市、区以及本方案的要求和《关于调整乐平镇(三水工业园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乐委办〔2016〕18号)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二、各牵头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并将人员名单报镇园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时限定期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
三、省市区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其中区对镇(街)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占4%以上的权重,镇亦将该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对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力的部门将予以追责,请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指导,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督查部门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落实情况。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 (1)按照区的统一部署,推动镇政府部门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前提是区有关部门牵头推动下) | 镇委组织办,镇行政服务中心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2)做好区有关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为区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
2 |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1)按照区安监局的督导要求公开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 | 区安监局 乐平分局 | 全年工作 |
(2)按照区安监局的督导要求依法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 ||||
(3)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 | ||||
3 |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 (1)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修订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地方标准,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编制和公开工作。 | 镇行政服务中心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2)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部署,推广自然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门在基层”通用模式,全面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强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效能监督。 | ||||
(3)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部署,拓展建设区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做好与部门审批系统对接及调试工作。 | 2016年4月底前完成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4 |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 公开 | (1)及时公开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有关政策措施文件。 | 镇农林渔业局 | 全年工作 |
(2)制定并公开各扶贫村资金安排情况,配合区农林渔业局做好扶贫信息网平台建设。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
(3)公开精准扶贫脱贫上年考核结果、成效及表扬名单。 | 2017年第1季度完成 | |||
5 |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 公开 | (1)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标准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审批公示制度,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相关信息和保障金额实行长期公示。 | 镇社工局 | 全年工作 |
(2)做好灾害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款物的信息公开,落实张榜公示制度,定期发布全区灾情及灾害救助工作进展及灾害救助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 | ||||
6 |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 公开 | (1)按照区人力资源社保局工作部署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联网,就地就近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信息。 | 镇人力资源社保局 | 全年工作 |
(2)运用网站、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办事指南、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就业创业活动安排等信息。 | ||||
7 | 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 (1)公开通报全镇住房保障工作(含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 | 镇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 | 2016年7月底前完成 |
(2)公开全镇住房保障项目信息,实行台账管理并动态更新。部署开展2016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 2016年7月底前完成 | |||
(3)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等文件或相关内容。部署开展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 | 2016年7月底前完成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8 |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 公开 | (1)按市要求做好区、镇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并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 镇环保局、水利板块(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2)根据环境保护部正在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要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时公开环评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修订发布后的时间和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完成 | |||
(3)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 全年工作 | |||
9 |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 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报考条件。 | 镇教育局 | 中考3月 高考11月 |
10 |
| (1)加强医疗机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 镇卫计局 | 全年工作 |
(2)在上级公布监测评估结果的范围内,流行季节(4—10月)每月定期发布登革热媒介伊蚊密度监测评估结果。适时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预警信息。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11 |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 (1)2016年起督导镇园各部门全面公开区、镇民生实事的任务目标、责任分工、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内容,每半年向社会公开进展和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 镇委办 | 全年工作 |
(2)视情向社会公开督查存在问题的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推进落实不力主要事实、整改要求等内容。 | ||||
12 |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镇级政府预算信息,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时间、内容等要求。 | 镇财政局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镇部门决算公开完成时限为2016年12月底前 |
13 |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 (1)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文件同步公开,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 各部门 | 全年工作 |
(2)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尤其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 ||||
14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1)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单位、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 各部门、驻乐平有关单位 | 全年工作 |
15 | 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 运用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便利。 | 镇委宣传文体办 | 全年工作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16 |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对未在规定载体统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并在依法行政考评中扣分。 | 镇委办 | 全年工作 |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 各部门、驻乐平有关单位 | 全年工作 | ||
17 | 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 | 牵头制订区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方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专项考核中,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 镇委组织办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18 | 加强组织建设,明确责任分工 | 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 镇委办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19 | 做好政务公开报备 工作 | (1)在完成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后,每季度定期向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报备。 | 各部门、驻乐平有关单位 | 全年工作 |
(2)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同时报备所统计时限内结案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及材料。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