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促局组织召开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政策宣讲会
经促局组织召开《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政策宣讲会
近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为使企业充分了解《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区经促局7月21日组织召开《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政策宣讲会,邀请佛山海关驻三水办事处、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专家为三水口岸码头从事固体废物经营的企业、码头经营单位、报关公司讲解相关政策。
会议由区经促局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潘正贤主持。会上,海关黄权辉副科长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蔡建光科长分别对《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佛山海关缉私科吉阳主任科员对广州海关关于全面推行办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情况作了介绍。
佛山海关驻三水办事处黄东燕副主任表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的实施对防止境外废物非法进境,维护我国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区经促局邓丹丹副局长强调,各相关企业要抓住这次学习机会,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精神,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规范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管理部门和各企业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口岸通关环境,共同维护好进出口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