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控制调处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及时控制调处纠纷 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记侨锋公司调解会二、三事
三水区芦苞镇侨锋电路版有限公司调解会是2003年7月份成立的民营企业调解会。在成立之初,由于公司管理者和员工对调解会及其职能作用都缺乏了解以及人员变动频繁等原因,致使调解会的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等均不很健全,日常工作也相对滞后。针对这种情况,芦苞司法所加强同企业领导的沟通协调和对调解会的业务指导,使侨锋公司逐步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调解工作也逐渐迈向正轨。2005年,公司调解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起,全部调解成功。纠纷类型主要集中在工作和生活方面。
调解会调处纠纷十分及时,其主要策略是抓苗头,一旦发生纠纷第一时间介入,细致耐心地讲法律、摆道理,尽量在纠纷初起阶段化解所有矛盾和争执,就算一时化解不了,也要控制住事态。2005年9月1日7:40分,绿油部生产工张某和穆某上班时间离岗到台球室玩耍,保安员黄某上前询问后,指出两人违反了厂规,要求他们回到工作岗位上去。两人不听劝阻,态度蛮横,双方发生抓扯。后来,张、穆的几名老乡加入围攻黄某,另两名保安员见状也上前解围,双方发生群殴。保安队长兼调解员邓虎见事态严重,立刻制止住保安,将双方分开,同时安抚双方冷静下来,并立即通知行政部经理兼调解主任蔡颂华到场处理。冲突中,张某的鼻子被打破,黄某手臂受伤肿起,裤子被撕烂。张某及其7名老乡情绪一度失控,围住保安室欲冲入打击保安,并拒绝接受公司出面处理,怕公司袒护保安。见此情况,公司只好报警,警方将双方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调解主任蔡颂华随后赶到派出所,彻底了解事件经过后,提出由调解会来处理此事。经耐心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同意先行回公司接受调解。第一次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调解员叫双方各自散去,第二天再给出调解方案。当天中午12点,张、穆二人又先后两次纠集老乡,扬言要报复黄某并逼其出厂,想围殴他,其中一次冲进厂门踢打黄某,并将门卫值班室工作台上办公用品扫落地上。调解员邓虎一方面规劝张某等人不要冲动,等待第二天调解,另一方面要求黄某回避,不要与张、穆等人发生正面冲突,也要求在场保安员克制、忍让。经耐心劝解,张、穆二人终于带人散去。当晚,调解会在蔡主任的主持下召开讨论会,形成了调解方案。在控制事态的同时,调解会及时向公司老板汇报了事件经过及调解方案。9月5日,老板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主管和经理进行调解,根据调解会的处理意见指出:张、穆二人违反厂规厂纪是不对的,直接引起了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给予批评,事后部门主管要加强管理和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张某在此次冲突中受伤,公司保安有过错,由公司报销其医药费。黄某积极主动纠正员工的违规行为是认真负责的表现,应给予肯定和表扬,但在工作中不能保持克制,应给予批评,今后要改进工作方法。保安队长邓虎代表保安队当场向张、穆表示歉意。双方均接受调解,不再追究,并握手言好。至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会调解纠纷也非常有效,90%的调解工作在当天完成,如果当天解决不了,也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激化或自杀性事件发生。2005年9月9日,品质部员工雷某已请假三天未上班,据其室友反映她也三天没吃饭。其主管立即到宿舍找她了解情况,但其已精神恍惚。见事态严重,该主管立刻报告到行政部和调解会。调解会立刻派人找到雷某,一边询问原因,一边买来水和糕点给她食用。经耐心引导,得知是因其男友和她分手,伤心过度所致。调解会一边派人陪护,一边找来该员工的领导进行开导,但她情绪极不稳定,多方开导、劝解均不见效,后来还哭叫着扬言不活了。为防其干出跳楼的冲动行为,调解员与几名陪护人员将其扶下楼。经过两个小时的开导,她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趴在桌上不言语。见情况有所好转,就只留一名调解员在旁陪护。过了一会,雷某要求回宿舍休息,并拒绝调解员跟随陪伴。调解员只得远远跟在后面让其独自回宿舍。没想到她又转出厂门,一下躺在马路上,想寻短见。调解员立刻跑上前与保安员一同将她拉起带回厂内。见她所受精神打击超过预想,调解员寸步不离地守护着她,并想法通知她姐姐到场开导,紧接着又想办法联系到远在广州的那位男孩,讲清情况,希望他能回来见见雷某,安抚一下。但该男孩拒绝与她见面,并声称不再与她有任何关系。无奈,调解员又联系到雷某的家人,说明情况,请他们赶到公司协同照料。第二天,她家人赶到公司,起初不明真相,以为是公司的工作环境压力造成他们女儿身心受到伤害。后经调解员解释,明白事情原委,积极配合公司做其女儿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日开导,雷某的精神状态逐渐好转,但仍有时语无伦次。后调解会报请公司出钱,并征得她家人同意,将雷某送往医院做心理治疗。一周以后,雷某各方面情况恢复良好,调解员就建议她家人将她带回家休息、疗养,并保证在她完全康复后欢迎她再回公司工作。2006年3月,经调解员回访,其姐姐反映雷某已完全走出心理阴影,在家生活得很好,如果考虑好,很快就可以回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