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南联村村委会村前供水主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水业三水供水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乐平镇湖岗村委会横岗村前给水管道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湖岗村委会区域下属自然村(横岗村及龙岗村)。工程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作为佛山市三水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将优质供水输送至乐平镇湖岗村委会下属两条未通自来水的边远自然村,解决长期以来两村用水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提高村民饮用水水质;属于北江水厂服务的配套工程。项目沿各村进村公路铺设一根输水管道,实施范围为上下坑村进村路与左岸涌交叉点已有的给水管阀门井至各村路口,管道全长约4.83千米,管径DN100~150mm。其中DN100mm管道2.30千米,DN150mm管道2.53千米,选用钢管和HDPE管。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于2013年6月4日审批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3]103号)。项目于2014年10月16日通过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三、验收结论
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必须按环评批复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规模进行建设。
(二)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此复。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6日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6日至2月12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1号楼1楼环境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