迳口华侨经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
迳口华侨经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水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7〕66号)文件精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经济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质量,加快经济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创建工作,结合经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战略思想,通过开展创建工作活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创建标准与任务分工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经济区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
(二)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1、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的标准化意识。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无公害产品认证数量逐年增加。
2、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创建期间不发生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3、对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加强监督抽查,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公室;配合单位:六和工商所、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
(三)加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监管力度。
1、进一步实施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28类食品无证生产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本地企业生产的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达100%,B、C类企业综合整治转化率达100%,D类企业关停并转率达100%,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3、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黑窝点和使用非法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严重食品违法案件发生。创建期间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市级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告”通报。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配合单位:六和工商所、迳口派出所。
(四)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1、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不断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市场建设,发挥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鼓励名优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
3、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创建期间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市级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告”通报。
责任单位:六和工商所;配合单位:区经济发展办、行政执法局迳口分局、迳口派出所。
(五)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取证率达100%。逐步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
2、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
3、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查力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配合单位:六和工商所、区社会事务办、行政执法局迳口分局
(六)严格实行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办;配合单位:区农业办、六和工商所、迳口派出所、区资产公司。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应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创建期间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网络覆盖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配合单位:经济区相关部门。
(八)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政府部门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迳口电视、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配合单位:经济区相关部门。
(九)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统一发布制度。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配合单位:经济区相关部门。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8月)。经济区组织召开创建动员会及重点部门的创建工作会议,对照创建标准分解各项任务。同时,在迳口电视频道、宣传栏、迳口网站等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落实阶段(2007年9月—2008年1月)。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工作职责要求,集中精力,促进度、抓质量,确保落实各项创建指标。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阶段(2008年2月)。有关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做好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即时整改,并在2008年2月上旬组织一次模拟检查,确保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点验收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迳口华侨经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点领导小组(名单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负责协调全区的创建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思路和工作细化方案,检查督促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结合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主力军作用,注重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是经济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标准,做到制度要严、标准要高、干劲要足、工作要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经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点领导小组要深入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把握时间进度,将工作做实做细。
***:迳口华侨经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点领导小组名单
主题词:卫生 食品安全△ 方案 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迳口 华侨经济区党政办公室 2007年8月31日印发 |
(共印30份)
***:
迳口华侨经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点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韩建玲(区党委委员)
副组长:黄国良(区党政办副主任)
朱凤琼(区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成 员:江 勇(区农业办)
林灿湛(区财政所)
王小萍(区招商局)
叶沛雄(区派出所)
凌 山(行政执法局迳口分局)
唐焕林(区社区服务中心)
郭益锡(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
陈汉钊(漫江办事处)
唐镜芳(东和办事处)
欧浩翔(择善办事处)
李国祥(区资产公司)
冯伟彪(六和工商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益锡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卫生监督所迳口分所,联系电话:87218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