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田广场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171号
关于金田广场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风路以东、人和市场以北的拟建设项目金田广场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金田广场二期9#、8#、7#、10#、5#、6#及地下室
三、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因该项目的建筑单体工程项目名称与相邻的金田广场一期的工程项目名称一致,现建设建设单位申请变更项目名称,将金田广场二期1#改为9#,2#改为8#,3#改为7#,4#改为10#,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5月2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