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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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截至2020年10月19日,以下在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公告如下。
一、佛山市高明一二三公益团队
二、佛山市高明区友爱历奇辅导中心
三、佛山市高明区乐善公益队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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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1:39: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