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鸿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广东鸿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鸿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72号(材料库)A栋1-2层厂房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鸿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建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72号(材料库)A栋1-2层,租用已建成工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厂区占地面积1125m2,建筑面积为2250m2,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生产,年产冻干粉2000万支(含粉剂2000万支、溶媒2000万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近期经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内河涌;远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高明区明城镇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交由有该类废水处理能力的公司回收处理,远期处理达标后进入高明区明城镇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投料粉尘、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中原材料的异味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异味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回收利用。 |
2019年8月13日 |